Tuesday, August 11, 2009

改變(2008.06.15)

最近, 腳扭傷了, 不能去球場跟哥兒們嘶殺, 突然間有了很多的想法. 在想, 我要不要去尋找籃球以外的運動, 還是什麼其它方式的娛樂. 打了球, 身體會很累, 雖然, 也有人說運動過後, 人會變得精神. 我拚了命, 想著不同的得分手法, 突破, 射球. 結果, 就在我拚命的時候, 扭到了腳踝, 值得嗎? 其實, 我可以乖乖地在家上網, 看電視, 為什麼要這麼辛苦? 我追求的是什麼? 勝負? 不, 這是我以前想要的, 我現在不會為了輸贏而活. 運動? 難道, 就真的, 是為了運動嗎?
想一想, 是自己的死心眼, 太熱愛籃球之故吧! 籃球底下, 就容不下其它的運動了. 羽毛球? 在我小的時候, 蠻喜歡的. 雖然, 偶爾還是會去打羽毛球, 但, 那個熱愛的程度, 就是不及籃球.
在台灣, 住大學宿舍的時候, 幾乎不會錯過有線電視直播的籃球賽. NBA, NCAA, 台灣大專男子籃球賽, 甚至是HBL高中聯賽, 我都會看. 已經到了"癡迷"的境界了. 在我最顛峰的時候, 甚至可以把什麼球星, 最拿手的絕活, 脾氣如何, 處事如何都可以一一告訴朋友. 當然, 現在還是會對一些球星關愛; 熱愛的程度, 雖不減當年, 但, 已經沒有那種美國時間去追求. 漫無目的的追求了.
想一想, 一個禮拜, 我至少還有兩天可以碰到籃球, 心裡還算踏實. 再想一想, 我一直很想要加強的工作知識, 好像竟不如對待籃球般的死忠. 這是我的死穴嗎? 還是每一個人的通病呢?
最近, 看到很多事, 也經歷很多事; 心中有點感觸. 好事, 總希望會繼續, 不好的, 希望很快過去, 傷口很快就平復. 人, 對於受傷, 總是採兩極: 一是坦然面對, 二是不敢觸碰. 我很努力的想要知道, 我是前者, 還是後者?
愛恨情仇? 為什麼會變成一組詞, 讓我們時時會像踩地雷般, 一不小心就踩了上去. 有時候, 你知道, 腳一拿開, 你就會粉身碎骨; 但, 你忍辱負重, 你撐了過去, 最後....你是英雄! 而有時候, 你明知你會死, 你還是把腳拿開, 讓自己被毁滅.
人, 總是在做抉擇的時候, 最不知所措; 你的一舉一動, 不單只是影響自己, 也影響了別人. 速戰速決, 抑或是拖了漫長的天, 月...別人對於你的取捨, 也會有不一定的觀後感. 改變, 是終極的絕路. 唯有改變自己, 才能改變整個大環境. 不變應萬變, 也不是不好; 只是, 你一定要應了當時的天時, 地利, 人合.
我很想做出痛苦的抉擇, 但, 我又怕傷了任何一個人. 最後, 只有苦了自己, 何苦? 我是好人, 還是壞人? 沒人能判別, 因為, 有時我好, 有時我卻糟透了. 我不敢再大聲的說: 我是好人. 因為, 我開始學會了做壞構當. 我的本質可能好, 但, 我被環境影響了!!! 我要改變!!!!!
我想, 最後, 我可能會選擇默然處之, 只顧自己. 要不, 天殊地滅.....這是我最痛苦的抉擇. 我可能會從最積極的, 變成最消極的!! 因為, 我失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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